| 關于2010年度全省奶牛業財政補貼驗收結果的公示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奶牛業發展的意見》(皖政辦[2007]42號)規定:對從省外購進或遷入、符合標準的奶牛,且集中飼養30頭以上的,省級給予每頭1000元補貼,對從國外進口奶牛,省級給予每頭1500元補貼。對新建存欄能力150頭以上的奶牛場,省級給予10萬元補貼,對新建存欄能力300頭以上或擴建存欄能力500頭以上的標準化飼養小區、托牛所,省級給予15萬元補貼。現將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從省外購進或遷入的奶牛數量及在此期間竣工的奶牛場(小區、托牛所)擬補貼名單,在安徽日報、安徽農業信息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3日至6月10日,在此期間,省農委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51—2656273,2658642(畜牧總站),接收反映意見。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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