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魚病防治工作中,對病死魚的處置是非常重要的,要及時進行死魚的無公害化處置,避免其造成社會公害,危及水產健康養殖,特別是對公共環境和公共衛生安全至關重要。如果處置不當,就會導致魚病的流行,或者污染環境,所以必須對其進行嚴格的技術處理。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打撈 及時清撈水體、草叢和底泥中的死魚,以防經浸泡和太陽照射滋生傳染性病菌,并運送到遠離養殖區、養殖水源和河流地方,進行集中處理。 深埋 選擇遠離水源、河流、養殖區和居住區的地點,集中進行深埋,掩埋時先在坑底鋪墊2厘米厚生石灰,放入死魚后再撒一層生石灰,最后用土填平,土層厚度應不少于0.5米;如已出現疑似疫病等異常狀況,要先將死魚澆油焚燒,再埋入厚度大于1.5米的土層;填土不要太實,以免魚體糜爛產生氣體造成氣泡冒出和液體滲漏,掩埋后應設立標識。 發酵 選擇遠離水源地、河流、養殖區域等地點挖發酵坑,坑底襯塑料薄膜,放入死魚后用塑料薄膜密封,然后用土籠罩,發酵后可作農業用肥。 焚燒 在發生嚴重傳染性疾病,尤其是病毒性魚病以及人魚共患的疫病,必須采用焚燒處理的方法進行徹底銷毀,以免對環境產生嚴重污染。方法是用焚尸爐焚燒或澆注汽油焚燒,燒毀炭化處理后還要進行掩埋工作。 消毒 發生大批魚類死亡的魚塘排水時必須進行水體消毒,達到國家廢水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水體消毒可用每立方米水體20克漂白粉全池潑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