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維品控部 袁奕彬 一、有關玉米的一些概況: 玉米是良好的飼料,可直接作為豬、牛、雞等畜禽飼料,玉米加工后的副產品也是重要的飼料資源。 世界上約65%的玉米用作飼料,發達國家高達80%,我國則在70%以上。 玉米在我國種植范圍很廣,分布卻并不均衡,玉米種植劃分為六個區,為北方春播玉米區、黃淮海夏播玉米區、西南山地玉米區、南方丘陵玉米區、西北灌溉玉米區、青藏高原玉米區。主要集中在東北、華北和西南地區。 春玉米:指春天3月至5月上旬播種,秋天收獲的玉米。 夏玉米:指夏天5月中旬至6月底播種,秋天收獲的玉米。 秋玉米:指立秋前后播種,霜前收獲的玉米。 廣東地區玉米年需求量在700萬噸左右,流通的主要港口是深圳赤灣碼頭、廣州港(黃埔港)和媽灣港,各港口玉米絕大多數來自東北 。 一般情況下,黑龍江省收購時間為每年的12月中旬至第二年的3月末,吉林省收購時間為每年的11月末至第二年的5月末,遼寧省收購時間是每年11月至第二年3月底 。 東北農民有兩個售糧高峰期:一是每年的春節前,二是每年的3月備耕前 。 一般6月—8月份的玉米質量比較穩定,9月—10月份多數為存倉的陳玉米,質量總體偏差,11月—3月為新舊玉米的交接期,質量差異明顯。 二、有關飼用玉米標準簡介: 玉米適口性好,價格較便宜、且來源廣、是適口性最廣的能量飼料,其特性為脂肪含量較高、淀粉消化率高、熱能高。 玉米的質量直接影響到成品質量和動物生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飼料用玉米
GB/T17890—1999) 本標準參考了農業標準NY/T114—1989《飼料用玉米》,采納國際、國內對玉米品質評價先進技術。根據我國具體情況,選取容重、粗蛋白質、不完善粒作為飼料用玉米的分等級指標;以水分、生霉粒作為限制性指標;要求色澤、氣味正常。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飼料用玉米的定義、要求、抽樣、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收購、貯存、運輸、加工、銷售的商品飼料用玉米。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 3.1容重 糧食籽粒在單位容積內的質量,以克/升(g/L)表示。 3.2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受到損傷但尚有飼用價值的玉米粒。 3.3雜質: 無法通過直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