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修改、增加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廣州市番禺區迎賓路730號天安科技創新大廈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并已于2009年12月14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深交所巨潮資訊網站刊登會議通知。 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68,001,000 股,約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薛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于在建和擬建項目的議案》。 同意公司用超募資金30,900萬元投資于六個在建和擬建項目。項目都是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內的產能擴張,沒有投資新行業,各項目建設時間周期短,能在明年生產銷售旺季前投產,而且都是在公司市場基礎深厚的地區投資,解決當地產能瓶頸,經營效益能在明年體現,能夠進一步提升股東收益。 表決結果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議案》。 同意公司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6,800萬元變更至22,400萬元,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表決結果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3、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議案》。 同意公司經營范圍上增加“糧食收購”業務,增加后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畜牧、水產品的養殖、加工和技術開發、技術服務;以上產品及飼料原料、農副產品的批發、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及進出口業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糧食收購。”,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表決結果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4、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變更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意董事會重新制訂的《公司章程(草案)》,該《公司章程(草案)》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時廢止,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表決結果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無反對票;無棄權票。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會議由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陳志軍律師見證,并出具了《關于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以及會議的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海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