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時期,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藥物具體加以總結,即“十八反”,“十九畏”。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莞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十九畏: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這首“十八反十九畏”歌訣是古人在實踐中逐漸總結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惡,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在用藥上的安全,在中醫界早已深入人心,直到今天也一直被大多數中醫藥工作者當作臨床使用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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