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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聽到一個銷售經理說:“銷售人員的工作是將顧客引進來。 如果商品的質量有問題,管理層會去解決。 銷售人員不應該花很多的時間來對商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 如果一個銷售人員做很多其他的事情而非銷售商品,你可以說這個銷售人員不在做他自己份內的事情。但是, 如果許多銷售人員都出現了這種情況,那你就應該多做些相關的調查了。
雖然銷售人員應該將他們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提升銷售收入上固然沒錯,但那并不是顧客看待事物的角度。顧客希望銷售人員是能夠成為“對結果負責”的那個人。
因此,銷售人員應該可以(對商品的質量)提出意見,或者甚至要擺出一種強硬的態度以提高商品的質量。如果一家公司有過比如延遲交貨,缺陷交貨或缺少配件等的產品質量問題的歷史,這些公司的銷售人員最終還是會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安撫顧客以及采取措施(措施采納范圍:從提出投訴到監督生產過程)上來確保產品質量。
同樣,如果一家公司在保持產品質量持續性上有問題,或者這個產品一直不能夠受到顧客的青睞,這也同樣會負面的影響銷售成績。
所以,雖然銷售人員的工作真的不是去保證產品質量,但是來自銷售人員關于我們的產品特征,服務水平和質量標準上的投入確實是顧客所期望的。
如果管理層所關注的是銷售人員是否花過多的時間在產品質量問題上而不是在銷售額的提升上的話,那么也許管理層應考慮讓操作人員,技術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來處理顧客的意見(而不是銷售人員)。
如果操作人員是不與顧客接觸(來保證產品質量),或者說沒有其他人來解決質量問題,那么銷售人員就將充當起“質量監督員”的角色,不是因為他們喜歡這么做,而是那是顧客希望他們能夠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