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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今日發布《巴氏殺菌乳和UHT滅菌乳中復原乳的鑒定》標準,為巴氏殺菌乳和UHT滅菌乳中復原乳成分的檢測提供了科學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液態奶標準并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凡在滅菌乳、酸牛乳等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復原乳的,不論數量多少,自今年 10 月 15 日起,生產企業必須在其產品包裝上醒目標注“復原乳”。但目前我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還沒有復原乳檢測方法標準。為落實好國辦《通知》精神,農業部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專家組制定了《巴氏殺菌乳和 UHT 滅菌乳中復原乳的鑒定》標準。
該標準提出了根據糠氨酸和乳果糖兩種物質在液態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殺菌乳和 UHT 滅菌乳中是否含復原乳成份的技術路線。經多家乳品檢測機構驗證,該方法具有準確、穩定和可重復的特點,符合檢測技術標準的要求。這項標準的頒布,填補了我國復原乳檢測方面的空白,突破了監管違禁添加復原乳和不正確標識復原乳的技術瓶頸,對維護消費者知情權,促進乳業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巴氏殺菌乳和UHT滅菌乳中復原乳的鑒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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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3:5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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