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方:按豬體重每30公斤每次用藥計(下同),氟美松磷酸鈉6毫升、可
拉明2支、鹽酸卡那霉素6毫升,分別肌注。
1.咳嗽、氣喘不止,則使用基本方,另肌注3%麻黃素2毫升,10分鐘后,再肌
注磺胺嘧啶鈉3克。
2.突然癱瘓,則使用基本方,另肌注新斯的明1毫升。
3.嘔吐不止,則使用基本方,另分別肌注鹽酸甲氧氯普胺2毫升,維生素C注
射液5毫升。
4.體表青紫、指壓不褪色、長時間不食,則使用基本方,另肌注復合維生素
B6毫升。
二、注意事項:①12小時后重復處理一次。②懷孕和哺乳母豬,21日齡前乳
仔豬禁用。③應用本法處理前已注射常規藥劑無效時,不宜再注射強力廣普抗生
素或多種抗生素聯合用藥,以免產生抗藥性并掩蓋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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